一、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在内的完整投保资料,并向客户说明其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条款,明示除外责任等内容,指导客户认真填写投保资料。
二、销售人员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无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违规承诺等行为。
三、销售人员不得自行设计、印刷和变更各项产品宣传资料。
四、对客户提交的个人资料履行保密义务,维护客户隐私权。
五、在犹豫期内,对个人长期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100%回访。
六、对于个人保险客户,公司自服务柜面收到客户递交齐备保全资料,不涉及核保类的保全案件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核保类的保全案件在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将及时向客户告知进展情况。
七、针对犹豫期内退保的客户,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八、公司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受理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客户索赔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九、公司在收到客户书面理赔申请后,对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无需调查核实、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简易案件,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资料齐全、无需调查核实的常规案件,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定。
十、缴费期前二月公司通过“海港人寿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及短信,向客户发送缴费提醒信息。万能险保单在失效前一月为客户寄发万能催缴通知书,提醒客户保单即将失效,须及时缴纳续期保费;每月为客户寄发续期银行转账成功对账单,告知客户续期保费转账成功;每月为客户寄发上月停效通知书,告知客户该张保单已停效,但可按照公司保全规定在失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复效;每月为客户寄发上月永久失效通知书,告知客户该张保单永久失效;客户可通过关注“海港人寿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获取通知书或电子函件等相关信息。
十一、全国客服热线:956010,以人工与自助相结合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电话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咨询、投诉及理赔报案的受理、简单保全项目的处理等。
十二、客服热线受理的投诉案件在受理后即时反馈给相关投诉处理部门,相关部门在收到客服热线转办的投诉案件后,需在投诉案件受理后24小时内响应。案件经调查、核实后,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需要报请上级部门解决的案件,将向客户解释说明,并及时和客户沟通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