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近年来,生活中各类网络平台遍布金融相关的各类广告,难辨真假。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非法金融广告来误导甚至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导致非法集资、非法网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日益泛滥,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也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
下面我们将带您认清非法金融广告,了解相关金融知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您的“钱袋子”。
一、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法进行的一切金融活动,包括合法金融机构(即金融体系内)发生的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外的(即社会)非法金融活动。
二、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哪些?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三、常见的涉嫌非法、虚假金融广告有哪些特征?
(一)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与此金融业务相关的公司形象广告宣传,或者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销售保险等活动内容。
(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未作合理提示或警示。
(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四)夸大或片面宣传金融产品或服务,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
(五)广告中故意隐瞒限制条件。
(六)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营销宣传手段。
(七)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以宣传自身金融产品和服务。
(八)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作虚假宣传,冒用、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近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等方式进行宣传。
(九)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服务的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保证。
(十)对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宣传或促销。
(十一)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军民融合”“慈善”等名义,从事资金融通活动广告宣传。
(十二)打着帮助金融消费者维权的幌子,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宣传代理投诉、代理全额退保等。
四、发布金融广告需要哪些资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规定: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五、如何识别违规金融广告,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一)查询金融广告主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
(二)核实金融广告内容在形式和实质上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融资租赁、典当等名义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行为。
(三)查看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显著标明“广告”。
(四)查询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违规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产品的过往业绩。
(五)核实广告是否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是否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
(六)保持理性,不要心存侥幸,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考虑清楚再相信。
六、消费者风险提示:
非法金融形式多变、场景多变,但是核心目标不变,就是套路您的钱。作为金融消费者要合理选择与自身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抑制盲目投资冲动和过度消费欲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运用正当途径守护好自身的“钱袋子”。
请记住,一夜暴富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避免损失远比赚钱容易,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就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保持警惕,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建设和谐幸福家庭。
文章内容综合整理自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公众号、梧桐树保险经纪官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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