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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尊重和保障消费者受教育权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8日,海港人寿深圳中心支公司接待了一位老年人客户,客户表示购买了公司2份年金保险,但是保单的纸质合同现在找不到了,要求补发合同。为便捷客户办理业务,我司柜面工作人员指引客户通过官微操作完成保单补发。业务办理中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其中1份保单已到生存金领取日期,遂指引客户通过官微办理了生存金领取业务。随后我司工作人员就官微的功能用途向客户进行了详细介绍,客户对此非常高兴,表示今后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业务,非常便捷。
案例分析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加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本案中,我司工作人员主动向保险消费者介绍讲解官微功能用途,通过一对一指引操作,向保险消费者普及了金融消费领域智能技术的运用,切实保障了保险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消费者风险提示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企业的官方微信、APP等,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办理相关业务,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轻信陌生人,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正当维权途径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