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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刷单返利”轻松赚钱?小心!可能为非法集资
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轻轻松松赚钱?却没想到,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入了骗子圈套......
案情简介
2019年中以来,刘某以名下经营广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在淘宝、天猫、拼多多、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上运营多家网店为名,利用微信群发布“刷单”任务,分别设置多种不同的投资期限及相应佣金,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佣金引诱被害人参与“刷单”。截至案发,经统计集资诈骗数额高达512万元。
案例分析
案例中,刘某以“刷单返利”、“高额佣金”为名引诱消费者投资,进行非法集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被告人刘某的手机2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被告人刘某的违法所得,予以发还各被害人。
风险提示
(一)刷单是违法的,需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刷单的名义进行虚假交易,承诺返还本金及高额佣金,这种虚假交易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低投入、高回报”可能是“陷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寻找兼职需要通过正规渠道;
(三)陌生人或号码发来的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和扫描,涉及到资金的时候更要尤为谨慎,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
案例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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