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理性投资,请勿落入电信网络骗局!
引言:
随着网络社会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尤其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多国流窜作案、多地协同实施,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被告人魏某等人在黄某等人的组织下,集中在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市,以投资区块链、欧洲平均工业指数为幌子,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冒充专业指导老师诱使被害人在平台上开设账户并充值,被害人所充值钱款流入该团伙实际控制的对公账户。之后,被告人又通过事先掌握的虚拟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走势,诱使被害人反向操作,制造被害人亏损假象,并在被害人向平台申请出款时,以各种事由推诿,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谋取非法利益。
在黄某组织策划下,被告人魏某等人担任团队经理负责各自团队的日常运营;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担任业务组长、业务员具体实施诈骗活动。该团伙为躲避追查,以2至3个月为一个作案周期,反侦察能力很强。2019年10月,该团伙流窜至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市准备再次实施诈骗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我国。
经查,该团伙骗取河北、内蒙古、江苏等地7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亿余元。
案例分析:
案例中,跨境犯罪集团利用受害者对新型投资陷阱防范意识不强等弱点,以投资新业态、新领域为幌子,通过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实施诈骗,隐蔽性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定。
消费者风险提示:
(一)理性投资,选择正规合法投资渠道。警惕“高收益、高回报”,自觉抵制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防护意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不出租、出售和出借个人银行账户,避免被犯罪分子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避免经济损失以及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